扎鲁特旗司法局立足“一个统筹、四大职能”,着力做好依法治旗统筹、行政执法监督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、刑事执行、公共法律服务等法治建设工作,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,为平安扎鲁特建设添砖加瓦。
发挥参谋助手作用,当好市域社会治理的“统筹者”。充分发挥旗委依法治旗办、旗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议事协调作用,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。协调召开了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办公室主任第四次会议,调整了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和四个协调小组的组成人员,制定印发了《贯彻落实<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(2020—2025年)>任务措施》《贯彻落实<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(2020—2025年)>任务措施》,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。
规范文明执法,当好市域社会治理的“监督者”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“三项制度”,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全旗行政执法案卷评查,在28个行政执法单位中,随机抽取了57宗行政处罚案卷进行集中评查,评出优秀案卷8卷,对7个存在不合格案卷的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。注重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,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执法培训,全旗共有121人通过考试,举办《行政处罚法》培训班3期,受训人数300余人。
继承和发扬“枫桥经验”,当好市域社会治理的“调解者”。进一步继承和发扬“枫桥经验”,积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、发现、搜集和预警工作机制,依托遍布旗、镇、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体系,着重调解土地纠纷、婚姻邻里、劳资关系、社会保障等社会矛盾纠纷。2022年以来,开展矛盾排查328次,预防矛盾纠纷94件,调解矛盾纠纷172件。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水平,利用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工作,积极利用“公共法律服务四级塔群”“调解员工作群”向村级调委会线上宣传法律常识及调解技巧。线下结合“万名律师进乡村”活动,指派律师、司法所所长专门入村指导,帮助村居调解员提高法治意识、调解能力,并为调解委员会发放《涉疫矛盾纠纷法律问题白问百答读本》1000册。
推进刑事执行一体化,当好市域社会治理的“防卫者”。全面落实《社区矫正法》,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,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实际情况,分为重点管控、重点帮助、重点转化三类,并根据社区矫正对象需求,及时为其提供层次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、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等服务,防范和降低潜在社会风险。坚持每天查看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情况,确保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,及时消除漏管、脱管隐患。联合旗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,通过司法所自查、常态化巡查、联合执法检查等方法,将监管教育触角下延确保做到监管全覆盖、无盲区、零死角。
积极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,当好市域社会治理的“服务者。”积极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,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旗、镇均衡布局、合理配置、全面覆盖,有效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。结合“八五”普法工作规划,组织全旗律师、公证员、人民调解员、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,进入乡村、社区、学校、企业开展了“四联四进”(即:“包联乡村进农户、包联社区进小区、包联学校进课堂、包联企业进车间”)暨“法律七进”普法行活动,根据群众、青少年、企业职工的法律需求,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讲座、法律咨询、法律宣传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,为推进我旗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。截止目前,已开展了法治宣讲25场(次),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,解答法律咨询90余人次,受益群众1200余人。
今年,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,打造“优先受理、优先移送、快速办理”的工作模式,强化端口前移,做优涉企案件受理、流转、移送等工作,提高案件办理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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